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实名举报曝光求助:为惨死女儿刘晨欣讨公道,控诉狼城岗镇中心小学及相关方违法失职

时间: 2025年10月16日 作者:314127396 来源:网络整理

我是刘辉,男,汉族,1987年12月3日出生,住址河南省中牟县狼城岗镇西狼村468号,我的妻子是胡彩霞,我们是死者刘晨欣的父母。今天,我们以血泪为笔,实名举报狼城岗镇中心小学教师吴某某、校长王某某,以及当地派出所的违法失职与司法不当行为,恳请大家为我们惨死的女儿讨回公道!

2025年6月3日,是我们全家坠入地狱的开始。那天,我们12岁的女儿刘晨欣在狼城岗镇中心小学五三班考试时,一道明明做对的题目,被班主任吴某某硬判错误。孩子据理力争,换来的却是吴某某的嚣张辱骂:“我说你做错了,就做错了!” 因孩子不愿妥协,吴某某竟指使两名同学将她架出教室,在走廊罚站到放学;随后又把孩子叫到办公室继续辱骂,次日还逼迫她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向自己道歉,否则就罢课、威胁家长。12岁的孩子哪能承受这般羞辱与威胁?6月4日,她从阳台一跃而下,永远离开了我们。

女儿尸骨未寒,我们到学校讨说法,校长王某某却避而不见、敷衍推诿。更令人发指的是,他不仅不调查吴某某的恶行,反而拿出逼迫同班同学签下的假证词,妄图将责任推给孩子自身,包庇涉事教师。我们不甘心,私下向其他同学了解情况,才拼凑出女儿遭受的全部委屈。可当我们再次到学校维权时,王某某竟联合当地派出所,将我们强行抓走关进拘留所。

 

拘留期间,王某某又向我们家人施压,威胁亲戚“不签协议,被拘留者会留案底,影响孩子未来上学就业”。亲戚们被吓坏,反过来逼迫悲伤到神志不清的我们:“是钱重要还是亲情重要?” 走投无路下,我们被迫签了一份协议——“收到刘晨欣精神抚慰金5万元,今后此事与学校无关”。可这5万元,哪能抵得上我女儿的一条命?这份在胁迫下签的协议,根本不是我们的真实意愿!

我们要实名控诉:

1. 吴某某枉为师表,涉嫌违法犯罪:她违背《教师法》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体罚、辱骂学生,逼迫孩子公开道歉,是导致女儿跳楼的直接原因,已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或侮辱罪,却至今未被追责。

2. 王某某失职渎职,包庇作恶者:作为校长,他对教师体罚行为疏于监管,学校此前还发生过学生跳楼事件却不重视;女儿死后,他造假证、阻维权、联合派出所非法拘押我们,完全丧失教育工作者的底线。

3. 当地派出所执法违法:我们合理维权,未采取任何过激行为,却被强行拘留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,此举违反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,是在助纣为虐。

4. 学校管理制度形同虚设:师德师风监管缺失,学生保护机制全无,才让吴某某肆意伤害学生,悲剧发生后又百般推诿,这样的学校怎能让人放心?

在,我们唯一的诉求,就是为女儿讨回公道:恳请上级部门彻查吴某某的恶行,追究其法律责任;严查王某某的失职与包庇行为,让他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;督促派出所纠正违法执法行为;确认那份胁迫协议无效;要求学校及相关责任人赔偿我们的精神损失与丧葬费,并公开向我们道歉。

我们愿对以上所述承担全部法律责任,只求能还女儿一个清白,让她在天之灵得以安息。恳请领导和社会各界关注此事,帮我们这个破碎的家庭走出黑暗!

来源:https://zhuanlan.zhihu.com/p/196172145984510070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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