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依安县上游乡建国村村民张女士实名反映,自家依法取得土地承
包经营权证的承包地,被村委会以 “整户消亡” 为由强行收回,并入村集体机动地后在省级平台低价发包。维权期间,她因阻拦丈量土地被相关部门强制带离、佩戴手铐控制,多次上访申诉至今未获妥善解决。随着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 30 年政策全面推进,这位普通农户期盼依法讨回土地,讨一个公道。
据张女士陈述,争议土地为其公公、婆婆的家庭承包地。1998 年二轮土地承包期间,村委会在未告知家人的情况下,擅自将老人与家人户口分开,导致土地台账登记分离。2010 年,家人经乡派出所办理,将老人户口与自家合并,恢复同一户籍关系,长期共同生活、共同生产经营。
2015 年,全国统一开展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,该村于 2018 年完成确权并发放正式证书,明确老人承包地与张女士家庭土地确权在同一农户名下,证书合法有效、权属清晰。持有国家颁发的确权证书,一家人本以为土地权益得到永久保障。
据张女士口诉反映,变故发生在村书记换届之后。2019 年起,村委会开始提出收回老人土地;2021 至 2022 年,新任村书记周某某到任后,直接组织人员强行对土地进行丈量,意图划走并入机动地。张女士与家人现场阻拦,维护合法确权土地,却被对方报警处理。她被从家中带走、强制带至相关场所,期间被佩戴手铐控制,人身自由受限。
土地被强行收回后,直接划入村机动地范围,并在黑龙江省省级土地发包平台对外低价承包。原本属于自家的确权地,如今自己不能种、不能承包,反而由他人低价承包耕种,张女士一家基本生产生活受到直接影响。
张女士表示,村委会坚持收回土地的理由,是认定张女士公婆 “整户消亡”。但张女士出具的户口本、土地确权证、共同生活事实均证明:她与公婆长期共同居住、同户生活,属于同一家庭成员,户内仍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世,根本不满足 “整户消亡” 的法定条件。
“国家一再强调‘增人不增地,减人不减地’,文件写得很清楚,只有家庭成员全部死亡、承包方整户消亡,村集体才能依法收回土地。《民法典》也明确配偶、父母、子女及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。”
张女士表示,自己户在、人在、确权证在,村委会却无视国家法律、无视中央政策、无视官方确权证书,在没有省、市、县、乡任何一级政府正式文件依据的情况下,强行收回已确权土地,明显违反法律规定。
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,村委会面对合法确权证,竟以“确权弄错了”为由推脱责任,让她“找上级部门,赢了就给地”。而国家颁发、具有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,是农民土地权益最核心的凭证,非经法定程序不得撤销或作废。
张女士还透露,建国村内并非只有她一户遭遇此类问题,另有多户农户同样被以类似理由强行收回土地,部分农户虽未取得确权证,但同样属于户内成员尚存、不应收回土地的情况,集体土地权益受损。
当前,国家全面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 30 年政策,核心就是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、保障农民土地权益。法律与政策双重明确:家庭承包以 “户” 为单位,承包期内,发包方不得随意收回承包地;只要农户家庭尚有成员在世,就不得因部分家庭成员去世收回土地。
相关人士表示,张女士所持土地确权证合法有效,村委会强行收地、否定确权效力、无依据认定 “整户消亡”,已涉嫌侵害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。在维权过程中对农户采取强制带离措施,程序合法性也存在明显争议。
截至目前,张女士多次向乡、县相关部门反映情况,提交申诉材料,均未得到明确答复与有效解决。她表示,土地是农民的命根子,自己只希望按照国家法律与政策,拿回被违规强收的土地,恢复正常耕种生活,让国家的好政策真正落到自己身上。
对于此事进展,期待当地主管部门尽快介入调查,纠正违规行为,切实维护农民合法土地权益。

本文内容基于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整理,旨在反映客观情况,具体事实以司法机关认定为准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