6月28日,在遵义市汇川区法院办公室,一名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正在就一起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协商。和大多数纠纷案件不同的是,面对总计70多万元的赔偿,这一对冤家没有大吵大闹,而是显得心平气和。
法官介绍,这起交通事故,发生在8年前的2012年7月1日,当天,在浙江瑞安打工的遵义市民陈某,骑着电动车上班时,将一名11岁男孩小力(化名)撞倒。
后经当地交警认定,陈某负事故主要责任,并向小力父亲郑某支付了7000元的赔偿。以为该事故就此了结的陈某,于2014年回到遵义,电话号码也几经变更。
但陈某并不知道,被他撞的孩子瘫了
。2018年,陈某在购房准备办理房产证时,发现自己被列入黑名单。经向法院打听,他才得知,当年被撞的小力,因颅脑损伤瘫痪在床。由于无法联系上自己,瑞安法院于2014年11月13日缺席判决他赔偿小力70余万元。
“想到当年那孩子要在床上度过一生,我心里就很难过。”陈某说,在得知真相后,他脑海中总浮现出这8年来孩子所遭受的痛苦,同为父亲,他也体会得到小力父亲的那种悲伤与无奈。
据悉,40多岁的陈某并没有固定的收入,70多万元对他来说,是一个庞大的数字。尽管如此,怀着对孩子的一份愧疚之情,陈某仍四处拼凑,借了35万元。
6月28日,带着诚意与不安,陈某与郑某在汇川法院见面。这是35万元,剩下的钱,我每月还1500元,这辈子一定要还上。陈某说。
因剩余部分较多且分期时间过长,二人继续协商更好的方案。就在协商期间,陈某又从亲戚处借来了11万元,但仍有24万元缺口。加上延期履行的滞纳金,总计还差30余万元。
“这30多万元我不要了!”
就在陈某万般无奈之际,郑某作出了一个决定,“我愿意做出让步,是因为陈某的担当精神打动了我,他在了解情况后没有逃避,而是积极想办法履行。”
郑某说,孩子的伤害已经无法挽回,同为父亲的陈某,还有18岁的儿子要抚养,我不希望看到他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负担。最终,在支付46万元后,双方握手言和。